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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關於公告及國蟲網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赤足红旗    时间: 2011-11-29 09:39
标题: 關於公告及國蟲網通告
關於公告及國蟲網通告

  凡在本論壇發布公告,必須先申請經本論壇工作人員版主及顧問的准許,才可發布,否則請一律用推薦或是建議來做主題選項!另凡任何的個人行為及團隊的比賽和交易等活動,在使用“國蟲網”三字為前綴的一切行為,同樣許經申請征得本論壇工作人員版主及顧問的准許,才為合法有效!凡是不能滿足以上條件的任何形式的行為,都是個人的行為,不代表國蟲網,特此通告。
  感謝蟲友們對國蟲網的厚愛與支持,但更要維護國蟲網的利益為前提,否則人人發公告,人人用“國蟲網”的字樣組織活動及交易等等行為,不但對國蟲網不利,更是對蟲友之產生不利的影響,希望大家能嚴格遵守,並能真正意義上的關注及關愛國蟲網,讓國蟲網在開心快樂的基礎上,更體現出它的嚴肅認真!


                                    ——國蟲網版主會議室


关於公告及国虫网通告

  凡在本论坛发布公告,必须先申请经本论坛工作人员版主及顾问的准许,才可发布,否则请一律用推荐或是建议来做主题选项!另凡任何的个人行為及团队的比赛和交易等活动,在使用“国虫网”三字為前缀的一切行為,同样许经申请征得本论坛工作人员版主及顾问的准许,才為合法有效!凡是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任何形式的行為,都是个人的行為,不代表国虫网,特此通告。
  感谢虫友们对国虫网的厚爱与支持,但更要维护国虫网的利益為前提,否则人人发公告,人人用“国虫网”的字样组织活动及交易等等行為,不但对国虫网不利,更是对虫友之產生不利的影响,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并能真正意义上的关注及关爱国虫网,让国虫网在开心快乐的基础上,更体现出它的严肃认真!

                                ——国虫网版主会议室

作者: 神阿门我了    时间: 2011-11-29 09:52
{:soso__10831590011931155265_2:}感谢红旗对蛐蛐发展做出的贡献 今后的历史会证明这一切 教您这朋友我很荣幸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11-11-29 09:53
绝对支持{:soso__5949940279726908165_2:}
作者: STFPOLO    时间: 2011-11-29 10:43
顶{:soso_e179:}
作者: “寻秦记”    时间: 2011-11-29 11:12
请您不要用繁体汉字好吧,看起来好麻烦
作者: 灼日    时间: 2011-11-29 11:19
写的好 支持
作者: 明易堂主    时间: 2011-11-29 11:27
这是个真正的公告。
红旗说得有理,请大家互相尊重,未经允许最好不要用别人的名字搞活动或者其他事项,有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懂这一点。虽然有的网友出于爱心,但最好事先征得网主的同意。
作者: 明易堂主    时间: 2011-11-29 11:28

作者: Bravodong    时间: 2011-11-29 11:29
版主此举即是对虫友负责、对国虫负责~!顶一下下~!
5#提的问题版主也该考虑之,虽然学好繁体字有利于大家更好的阅读蟋蟀谱集成,但是为了阅读方便,建议版主一式两份(常用的word办公软件即可完成繁简互译),给国内的虫友以简体字译文,给海外的虫友以正体字译文,两面均方便。{:soso_e106:}
作者: xdp    时间: 2011-11-29 11:36
{:soso_e179:}
作者: terrencelei    时间: 2011-11-29 12:04
繁體字體現囯這個字的内涵
作者: 联诚(香港)    时间: 2011-11-29 12:04
{:soso_e179:}                                                  
作者: 1285563590    时间: 2011-11-29 12:50
是应该规范一下,{:soso_e189:}
作者: 本田汽配    时间: 2011-11-29 17:17
{:soso_e181:}{:soso_e179:}
作者: 一将难求    时间: 2011-11-29 18:25
感谢红旗对国虫网的规范管理,正像神阿门所说的;;今后的历史会证明这一切。顶起{:soso_e181:}
作者: look    时间: 2011-11-30 01:28
支持{:soso_e142:}
作者: 无为斋    时间: 2011-11-30 10:49
look 发表于 2011-11-30 01:28
支持


作者: 2003baba    时间: 2011-11-30 12:19
明易堂主 发表于 2011-11-29 11:27
这是个真正的公告。
红旗说得有理,请大家互相尊重,未经允许最好不要用别人的名字搞活动或者其他事项,有 ...

好!{:1_181:}
作者: 宁贝勒    时间: 2011-11-30 12:45
支持红旗大哥!{:soso_e181:}
作者: 红牙翅子    时间: 2011-11-30 19:13
{:soso_e163:}{:soso_e179:}应该按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支持红旗大哥!
作者: 60后虫迷    时间: 2011-12-1 00:34
{:soso__7262453090991095532_2:}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11-12-1 08:10
行有行规,遵章守纪。支持。{:soso_e181:}
作者: 宿州红头王    时间: 2011-12-2 08:12
{:soso_e160:}{:soso_e160:}
作者: 睿王后人    时间: 2011-12-2 14:18
支持规范化。
作者: ntsgq    时间: 2011-12-4 08:47
{:soso_e189:}{:soso_e189:}{:soso_e160:}
作者: 偶一谯夫    时间: 2011-12-6 16:29
{:soso_e100:}
作者: wwwhusubing    时间: 2011-12-7 18:42
支持{:soso_e181:}
作者: wd888    时间: 2011-12-11 18:51
版主红旗的一席公告可谓良苦用心啊  大家一起来主持一切对国虫网发展有好处的制度规章吧 ,为了自己也为了大家。谢谢你了红旗版主。{:soso_e100:}
作者: 大大大将军    时间: 2011-12-12 12:28
{:soso_e179:}-
绝对支持
作者: 沙皇寿星    时间: 2011-12-13 21:14
{:soso_e189:}
作者: 适情雅趣    时间: 2011-12-22 01:31
{:soso_e179:}规范的论坛才是好论坛。支持
作者: 孤狼    时间: 2011-12-28 18:03
{:soso_e182:}
作者: 大大大将军    时间: 2012-1-10 19:35
{:soso_e189:}支持红旗
作者: 大大大将军    时间: 2012-1-10 19:36
{:3_294:}{:3_294:}{:3_294:}{:3_294:}
作者: 浙江小辈    时间: 2012-1-18 22:07
           
作者: 诗巍    时间: 2012-2-27 12:54
希望国虫网越办越好!{:soso_e179:}
作者: 宿州红头王    时间: 2012-3-12 09:55

作者: 盛泽福明    时间: 2012-3-18 17:13
{:soso_e179:}{:soso_e163:}
作者: 浪子燕青的    时间: 2012-3-23 09:56
{:soso_e179:}
作者: 老将军    时间: 2012-4-1 21:37
{:3_293:}{:3_293:}
作者: 1465390103    时间: 2012-5-2 01:17
{:soso_e182:}
作者: 姚记蟋蟀    时间: 2012-5-5 15:25
{:soso_e100:}{:soso_e116:}{:soso_e129:}{:soso_e160:}{:soso_e179:}{:soso_e182:}{:soso_e189:}
作者: 延津虫友    时间: 2012-5-13 22:48
支持,绝对支持,无规矩不成方圆。顶
作者: 平头宜昌    时间: 2012-5-24 17:17
{:soso_e179:}{:soso_e181:}
作者: 彭城远征军    时间: 2013-7-27 11:57
不愧是一面旗帜!
作者: 龙虫客    时间: 2014-1-27 15:08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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