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有这样一个场所和别人分享经验和感受。这里想给大家说说,自己记忆里难以忘却的两只蟋蟀。
我在四年前是绝对不会去买蟋蟀的,不仅仅因为我从小是自己抓蟋蟀的,更由于我完全鄙视山东的蟋蟀。小时候玩蟋蟀,小朋友间热衷这个麻头那个麻头,就像现在市场上流行的按蟋蟀头的大小来鉴别好坏一样,是首要的标准,然而我从无法理解,因为父亲从小就以审美的角度来看待一只蟋蟀的好坏,这完全影响了我。
——就曾经有这么一只美到难以忘怀的蟋蟀。那时在农田和住宅区结合部的玉米地里的一块空心砖里发现的,空心砖是四方体有30~40个孔,发现是就有许多小蛐蛐从里面跳出,最后采用利用两块纸版上下包夹得方式一举拿下,哈哈,开心阿!大胜一仗阿。回家后,就立即筛选比斗,因为我那时根甭没有蟋蟀罐,有也是用塑料杯改装的(容器不多也导致我每年只养一两头蟋蟀,这样的情况从5岁起一直到初中,然而每秋的许许多多个夜晚我都会一个人出去抓,所以这留在盆中的两个小东西凝注了我多少感情是现在买来得东西不能比的)。这只最漂亮的蟋蟀就是这次筛选中最后的胜利者,好像是从12货20只中出的,个子不大的,爸爸也说是小蟋蟀。
这家伙从他开始有了三枚子伴侣到在杯中土里打洞安家,一直未遇对手。直到有一天:
来了,他说他的舅舅从山东带来了一只蛐蛐,要和我的打,从神情中露出必胜的信心(那是我小学三年级的事,85年)。他的蛐蛐太大了,大到从来没见过,麻头(那时感觉头花),难看极了——大大的头,肚子不短。赫赫,霍利菲尔德打李连杰阿!都不止哦。。。。。。我有些慌了,却面子上不肯认输。小蛐蛐上了,一下两下都被摔了,第三下腿掉了一个,可是他不肯认输,我也不肯,最后山东虫输了,输的彻底,完全没牙,罐里乱转直至跳出又放进,放进又跳出。回来时,我把小蛐蛐放在手掌上,阳光下,好漂亮啊,那时我流泪了,把它放到一个石缝旁,也许自然中他可以活的更久。
以后,对山东虫的消息多了,街道里出现了许多配血红大牙(是鲜艳的通红,可不是什么老红、淡红)的大家伙,大腿没了抓在手里还会狠狠地啃你。但我不羡慕。初中时好朋友的兄弟作山东虫的生意,要送几只,也拒绝了。
另一只,大家可以看看图片,和土上的是一个磨子出的,是阮生兄弟。这是86年的事,也是山东虫加入上海虫赌团方兴未艾时。这虫极丑,就是大,大的也不是地方,就肚子大,一抓到就打算赶快斗败扔的。结果大失所望,从此扔不掉了。对他,我使用了许多虐待手腕,经常不注意喂食,用手抓时,不注意下手,有一次拿手里玩弄,几乎把牙给废了,还好只断了饭须。到了天冷了,他还没死,一个人呆在我的一只老旧的瓦罐里。
一天来了两个年轻人,他们提出和我的蟋蟀斗一下,他们的蟋蟀大了许多,尤其是大头大牙,但是两口后就没牙了,我的虫也没有什么兴奋的样子。他们看不懂我的虫是紫是青,议论了会儿,就提出送我个罐子,并给我十块钱,借他们出去斗一次。我同意了。从此,这只蟋蟀没有回来。。。。。。
所以,我长期鄙视山虫,也不喜欢专家们按部件地去比较看待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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