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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闲话蛐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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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0:0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闲话蛐蛐儿
钟明君

  蛐蛐儿,又叫蟋蟀、促织。昆虫,体黑褐色,触角很长,雄性善鸣好斗,啮食植物根、茎和种子,对农业有害。尽管蛐蛐儿是一种害虫,但在我国,从古至今都受到不少人的宠爱。

  最近,我就在电视上看到,在北方某县,买卖蛐蛐儿的生意就很火爆。一条长街人头攒动,全为蛐蛐儿忙碌,有高声讨价还价的,有向专家提问请教的,有大老板大包大揽收购的,蛐蛐儿差的每只五六十,好的一两千。沿街市面,有供蛐蛐儿吃的喝的杯盘碗盏,有供它们住的斗的竹箩丝笼;还有捕捉它们的家什,挑逗它们的玩意儿等。电视报道最后还有县领导讲话,大意是号召全县人民要把蛐蛐儿文化发扬光大,形成致富的一大产业云云。

  蛐蛐儿成为文化,还要在当今发扬光大,我先是感到新鲜,再是心存怀疑。于是,我就去查资料,稍加涉猎历史,才发觉自己的无知。早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以《蟋蟀》为题的诗,共有3段,意思都差不多,现抄录其中一段: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把这段诗译成白话,意思是:“蛐蛐儿躲进屋里,一年就快过去。今天再不寻乐,时光所剩无几。但不要享乐过分,忘了自己的本职。寻乐不荒废正事,良士啊,应该警惕!”这里,蛐蛐儿只是作为季节时间的代表,天气冷了,蛐蛐儿从野外逃到暖和的屋里。后来,因它的善鸣好斗就成了人们喜爱的宠物。

  在汉代民间就有了斗蛐蛐儿的游戏。在唐代,宫廷仕女就喜欢养蛐蛐儿,放在枕边听它们歌唱。再到后来,就有了《济公斗蟋蟀》,说的是宋代的事,贫民张煜因蛐蛐儿被无赖陷害,走投无路跳湖自尽,幸被济公和尚搭救,方转悲为喜。后来就是蒲松龄的《促织》,写的是明代的事,皇上喜欢斗蛐蛐儿,民间成名因上贡不了一只好蛐蛐儿,先是被衙役打得两股肉绽,继而引起儿子跳井自尽……

  如此等等史料证明,这蛐蛐儿与文化的缘份真是源远而流长了!感叹之余,我想:这蛐蛐儿的文化,正如北方某县领导号召的那样,在当前真可以发扬而光大之。

  比如,可以先成立一个中华蛐蛐文化研究会,把一些闲着无事的文人集中起来,查文献、翻资料、写论文、开研讨会,一定能发掘出更深更广的蛐蛐文化来。又如,还可以在某县的某风景区,盖一座庙宇,将济公的金身塑在高堂,并将其用蛐蛐儿扶弱济困,戏弄强暴的故事画在庙内壁上。这样,蛐蛐儿文化就有了自己的保护神主,人们也有了崇拜的偶像。每年搞一次庙会,让其香火不断。

  再如,最时兴的是每年在庙会期间,举办一次蛐蛐文化或艺术节之类,特邀专唱爱情歌曲的男女明星,搞中外情歌大奖赛(这创意也是来源于蛐蛐儿,因为它们的鸣叫,完全是为求偶而歌唱),于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热热闹闹,岂不一箭几雕哉!

  然而,真有些不幸。却有不少人对我的这些设想提出了异议,并认为我是胡说八道。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在《济公斗蟋蟀》与《促织》的两部作品中,为何都反映的是蛐蛐儿给人们带来的悲剧!这蛐蛐儿的文化,真算是一种传统文化的话,究竟是精华还是糟粕?如今发扬光大这蛐蛐文化,其社会效果将又如何?

  我无以回答,以为这问题十分复杂。只好请教于研究传统文化的专家。专家认为这些问题又十分简单。他说,其实,蛐蛐儿作为一种宠物,如人们养狗养猫一样,无可厚非。就是斗蛐蛐儿,原本也是民间的一种古老游戏,如苗家的斗牛、傣家的斗鸡,如果只是作为消遣,说它是传统的休闲文化,那也是一点没错。但是,正如历史与现实的无数事实证明的那样,民间的游戏如果与金钱和权力挂上钩,也就会变味,变成害人的手段,败家的祸根。

  斗蛐蛐儿如此,玩麻将也这样。作为休闲,玩麻将有益于身心,但用它来赌博牟利就大变其味。一般人参赌,损害身心,多少人家破人亡;干部参赌,明赌暗送,成了少数上级向下级索贿,下级向上级行贿的手段。

  据说,现在玩花也玩出了“花样”。兰,花之君子,却被人用作非君子的勾当。某人想行贿某官,送几盆兰花,再叫人从官人家用高价买走,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贿赂,就在花的来往中,“玩”成了。玩花有错吗?没错。有关蟋蟀的问题也是这样。

  专家就是专家,言简而意明。于是,我们就不得不为北方某县的蛐蛐文化担忧:万一这“文化”,与金钱和权力挂上钩(那价值成百上千元一只的蛐蛐儿就值得怀疑),发扬光大出一批以斗蛐蛐儿为生的赌徒,或者一批靠蛐蛐“致富”的干部,那将如何是好?

  也许,这只是杞人忧天。

  《中国教育报》2004年10月27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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