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网

 找回密码
 虫友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521|回复: 1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2012年“踏云而来”杯秋季蟋蟀友谊联赛详细規則与办法(草案)暨积分信息专用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24 21:2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红疯子 于 2012-9-19 08:03 编辑


2012年金秋在即,“踏云而来”杯又将迎来第二届赛事,这次在去年老队员的基础上又加入了众多的新朋友,为了确保我们的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更加的快乐、丰富和精彩,现初步制定了以下规则与办法:

一、比赛方式:
本次联赛为各字号秋白混斗积分赛,当场监板按蟋蟀厘码以及各字号平衡原则在不同字号间确定每场蟋蟀的配对。

二、日程安排:
9月15日始至11月4日终共8周(国庆期间加赛事宜另外讨论决定),若无特殊情况,安排于每周六进行比赛,最后一场结束后按各字号积分情况自动计算名次。

三、具体事宜:
1,报名字号人数规定1-5人,每场至少到一人参加比赛。

2,记分方式:每出一条虫计1分,赢一条计3分,输一条0分,如一方无牙没性者判负,双方无性平局各得0分。

3,每个字号报名费500元,用于比赛消耗品(如草,水碗,饭板等公共用品)以及奖品奖金支出,其他聚餐、场地茶水费等一律现场按人头数AA。

4,奖励制度:除去全部公用杂费后,剩余经费的10%左右用于给各字号购买纪念品(具体购买的物品需各字号同意确认),其余全部作为奖金或奖品发放给各字号(冠军50%,亚军30%,季军20%)。

5,斗虫细则:
1)各字号每场需出虫12条(其中20点以下1条,40-45点1条,其他10条虫厘码在20-39点之间即可)。

2)联赛采用湿吊(中午12:30虫必须全部到场统一下水和食),下午1:00准时称重出虫。

3)本联赛采用新局斗局面,局面规定如下:
(1) 双方落格后一方1分钟内牵草无牙判“负局”;若1分钟内双方都无牙判“平局”并不再起闸碰头。
(2) 双方交口跌开后,3秒内自然碰头判“自来风”。超过3秒,没碰头,以双方距离为依据,如裁判口令“寸内”,双方不可落草。若为寸外(脱寸)或者双不叫(双木)则双方“双落草”。
(3) 局面为“2局制”,输2局的那方判“负局”。以起叫为依据,交口跌开后3秒内双叫或双木,并以寸内外判是否落草。3秒内若一方起叫,则不叫一方15秒补草,若补出牙判“输半局”继续领正开斗;若超过15秒补不出牙,判“输1局”并且计时1分钟再补草,补出牙则继续起闸开斗,补不出牙,判“输2局”(负局)。
(4) 若A方输1局,继续开斗跌开后补草有牙但B方起叫,则A方为负局(输局面),B方胜出。若一方输1局后,补出牙继续起闸开斗,双方跌开后则继续按15秒规则,之后该方赢回1局,则判双方“没局面”继续斗第3局,第3局为双报局,以单叫方提虫胜出,若仍双木,双落草,都有牙继续领正,一方有牙则胜出。

4)关于药水:如有字号怀疑并有证据证明其他字号有药水嫌疑,则取消该字号比赛资格。

5)比赛过程中禁止赌博,禁止人身攻击语,禁止吸烟,香水等异味物品。

四、联赛宗旨:本着弘扬祖国民俗文化遗产的宗旨为广大蟋蟀爱好者提供一个互相认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活动平台,以联赛为纽带使每个参与者充分享受到由蟋蟀竞斗交流衍生出的乐趣。

五、本联赛为纯友谊比赛没有任何赢利性质,所有报名费用的管理和支出必须通过所有字号的一致同意并且严格做到透明和公开。

注:以上内容为本次联赛草案,如大家看后感觉有改进或商榷之处可与本人或“踏云而来”小罗联系,以便我们在正式比赛前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有兴趣参加本次联赛的新朋友请与我们电话联系后再报名确认,谢谢各位的关注与参与,希望今秋大家都能斗出精彩,玩的尽兴!

本人联系电话:13901800774

踏云而来电话:13564919633




最后请准备参赛的各字号负责人回帖确认。

确认格式:字号名+领队网名+各队员网名


本联赛字号报名至9月1日截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2-7-24 21:37:03 | 只看该作者
先顶一记。

点评

灰青兄神速啊  发表于 2012-7-24 22:06
确认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4 21:37
3#
发表于 2012-7-24 21:37:59 | 只看该作者
灰青1990 发表于 2012-7-24 21:37
先顶一记。

确认一下。

点评

领队老王,顶!  发表于 2012-8-8 21:06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发表于 2012-7-25 08:52
老王出马一个顶俩,希望你这次将军满棚!  发表于 2012-7-24 22:05
感谢老王,有空请细看一下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  发表于 2012-7-24 22:03
4#
发表于 2012-7-24 21:38:37 | 只看该作者
兴字号    灰青1990    木子李   红疯子

点评

姐姐你字号都5个人了还招兵买马啊:)  发表于 2012-7-25 22:08
不行!要么加入我的字号哈哈。。。。。  发表于 2012-7-25 19:11
喃喃的 你们都忘了我哇!!!  发表于 2012-7-25 15:52
联城(香港)小蔡刚才来电,要求加入兴字号,请灰青领班批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5 15:48
准备向灰孵房订购参赛的优质虫。哈哈。。。。。。。  发表于 2012-7-24 22:49
5#
发表于 2012-7-24 21:41: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踏云而来 于 2012-9-11 12:49 编辑

确认:“云”字号:队员:黄中王,踏云而来,cognis,mengtiangu,一鸣。

点评

这次不能斗友谊比赛了,几百条虫只试斗出四,五条有暴口的,其他都没大用,又有好多虫友约斗,就用四,五条虫斗玩三秋了,真报谦  发表于 2012-9-11 07:16
因字号缩编,为满足虫友们的参赛欲望字号人数可以增加!  发表于 2012-7-31 23:31
谢谢踏云,你是我们这里的一抹亮色。  发表于 2012-7-26 07:30
领队:黄中王!  发表于 2012-7-25 19:15
疯子谦虚了!你的字号才强呐。  发表于 2012-7-24 22:33
6#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21:53:14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版主给本贴置顶!{:soso_e181:}
7#
发表于 2012-7-24 22:07: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踏云而来 于 2012-8-2 19:39 编辑

一、比赛方式:
本次联赛为各字号混斗积分赛,但每个字号间必须斗满24场(以8周10场为列)。每场每个字号每次出虫12条总共72条36对混踏。一季一共斗10场360对720条次虫。即每个字号之间要斗满24对虫就可以了。每场比赛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由每个字号代表签字确认并在网上公布。
  

点评

这个大家同意就OK,我没意见  发表于 2012-7-24 22:55
大家跃跃欲试中~  发表于 2012-7-24 22:33
8#
发表于 2012-7-25 00:03:24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3:}

点评

华兄秋天有时间也过来一起玩玩啊  发表于 2012-7-25 22:29
感谢华兄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25
9#
发表于 2012-7-25 00:29:15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3:}

点评

感谢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26
10#
发表于 2012-7-25 00:34:08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药水:如其他字号一致怀疑某字号有药水嫌疑,则取消该字号比赛资格。看来谁排名高就倒霉了

点评

相信这条规则是多余的!大家共同努力!  发表于 2012-7-25 20:25
考虑了下确实不妥,现已改为:关于药水:如其他字号一致怀疑并有证据证明某字号有药水嫌疑,则取消该字号比赛资格。感谢朋友指正,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06:38
11#
发表于 2012-7-25 01:52:30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3:}

点评

灰长同意:)  发表于 2012-7-25 22:09
老李和灰青应该拆开!否则实力太强大了!  发表于 2012-7-25 20:27
12#
发表于 2012-7-25 08:46:3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顶!周六我有时间。等我们领队来报名吧

点评

没有报名的高手还有很多。不过我已经猜到是谁了。在那天留下吃饭的人中  发表于 2012-7-26 22:21
你看还有哪些人没有报名,不就知道了嘛,真笨:)  发表于 2012-7-25 21:49
搞的很神秘嘛!估计是个高手啊!  发表于 2012-7-25 20:23
我不是说了,我已经有领队了。等他来报名你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2-7-25 20:16
小白同志:你到底是参加还是不参加啊!  发表于 2012-7-25 19:22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09:3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小小白 发表于 2012-7-25 08:46
哈哈,顶!周六我有时间。等我们领队来报名吧

感謝小小白兄弟的熱情參与和幫助,你前期提供的資料給予本人极大的參考价值.

点评

小白他们的有些经验还可加进去。  发表于 2012-7-25 20:22
14#
发表于 2012-7-25 10:16:19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soso_e181:}{:soso_e189:}

点评

感谢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27
15#
发表于 2012-7-25 11:15:14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点评

感谢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27
16#
发表于 2012-7-25 11:16:57 | 只看该作者
顶一记{:soso_e163:} {:soso_e160:}

点评

感谢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28
17#
发表于 2012-7-25 12:09:42 | 只看该作者
红疯兄客气了,小弟乃一介书生,略懂一二,只知爱虫者,四海之内皆兄弟。今生能有幸结识诸位虫坛豪杰,此乃小弟之福气,愿与诸位共享天虫之乐也。

点评

哪里哪里,灰青兄不必在意。小弟玩虫区区2个年头,对虫可谓一无所知。和诸位老前辈相比,在下只是初出茅庐,还请大哥今后在玩虫上多指点小弟,才是。  发表于 2012-7-26 09:04
这种文绉绉的语气和即将开始的大战。。。。。哈哈,过阵子小白估计也是个吃人的角色。  发表于 2012-7-26 07:35
嘿嘿,小小白写的真不错  发表于 2012-7-25 22:31
冒充斯文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5 15:54
18#
发表于 2012-7-25 15:48:56 | 只看该作者
灰青1990 发表于 2012-7-24 21:38
兴字号    灰青1990    木子李   红疯子

联城(香港)小蔡刚才来电,要求加入兴字号,请灰青领班批准。

点评

这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2-7-26 10:36
你的团队你做主,我个人没意见,欢迎联成兄弟,我们并肩战斗。  发表于 2012-7-26 07:37
最强大的白虫字号哈哈:)  发表于 2012-7-25 22:12
只能加入“云”字号。其他不批准!  发表于 2012-7-25 20:21
19#
发表于 2012-7-25 15:54:54 | 只看该作者
小小白 发表于 2012-7-25 12:09
红疯兄客气了,小弟乃一介书生,略懂一二,只知爱虫者,四海之内皆兄弟。今生能有幸结识诸位虫坛豪杰,此乃 ...

冒充斯文人
20#
发表于 2012-7-25 16:11:14 | 只看该作者
俺们就是斯文人好伐!没看我带眼镜的吗:)

点评

带眼镜不一定是斯文人,但小小白肯定是滴  发表于 2012-7-25 22:32
小白请尽早确认后回复!  发表于 2012-7-25 20:20
21#
发表于 2012-7-25 17:31:24 | 只看该作者
祝比赛圆满成功!{:soso_e183:}

点评

感谢木子老师捧场,以后有空继续过来玩!  发表于 2012-7-25 22:33
我抽空过来学习取经,顺便带点虫支援一下。  发表于 2012-7-25 21:34
感谢木子老师支持!别忘了虫源支持啊!哈哈。。。。。  发表于 2012-7-25 20:17
22#
发表于 2012-7-25 18:53:46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2:}{:soso_e179:}

点评

无声地关洼与祝贺  发表于 2012-7-27 00:47
什么意思?无声啊!  发表于 2012-7-25 20:19
23#
发表于 2012-7-25 18:55:02 | 只看该作者
好;帮顶{:soso_e179:}

点评

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3:05
感谢元老级人物支持!上茶!  发表于 2012-7-25 20:18
24#
发表于 2012-7-25 20:30:15 |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7-25 22:27:23 | 只看该作者
可观战吗?

点评

谢谢两位  发表于 2012-8-1 08:17
没问题欢迎光临!  发表于 2012-7-31 23:28
有空欢迎过来一起玩玩  发表于 2012-7-25 23:04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国虫网蟋蟀论坛 ( 苏ICP备13046818号  

GMT+8, 2025-4-16 07:55 , Processed in 0.15092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主机支持:安雄科技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