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网

 找回密码
 虫友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772|回复: 2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一首诗 怀念李教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19 23:3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突然想起李教授
曾几何时多风流
为人师表赛圣人
不贪便宜不卡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9-11-19 23:49:36 | 只看该作者
一线乾绅:好长时间没有来了,都忘了还有国虫网存在,但还好,有值得你想念的人!
3#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0 01:26:08 | 只看该作者
斑竹你好  想起了老朋友  不禁泪满襟
4#
发表于 2009-11-21 21:59:30 | 只看该作者
世事沧桑,几度轮回。乌云盖顶,一砖砸下,(嘿嘿!)被打地狱。可叹李(—)世英明,转眼间;人去名空,只落得千古欺世盗名!可悲!可怜!可涕!
  试问天公,谁之过耳?是是非非,只待后人评说!
5#
发表于 2009-11-22 12:10:31 | 只看该作者
世事沧桑,几度轮回。乌云盖顶,一砖砸下,(嘿嘿!)被打地狱。可叹李(—)世英明,转眼间;人去名空,只落得千古欺世盗名!可悲!可怜!可涕!
  试问天公,谁之过耳?是是非非,只待后人评说!
hanjie 发表于 2009-11-21 21:59

精彩,好一句:只待后人评说!
功过是非,只是烟云,面对人生,心中有乐!
6#
发表于 2009-11-22 13:31:47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原苦短,快乐使觉长。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7#
发表于 2009-11-22 14:12:12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原苦短,快乐使觉长。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09-11-22 13:31


说的好 好诗!
8#
发表于 2009-11-22 14:56:46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原苦短,快乐使觉长。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09-11-22 13:31
9#
发表于 2009-11-22 16:24:57 | 只看该作者
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警世!警世!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12:14:02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原苦短,快乐使觉长。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09-11-22 13:31
何方神圣?
11#
发表于 2009-11-23 14:38:07 | 只看该作者
历史自有公论!
12#
发表于 2009-11-23 15:17:43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原苦短,快乐使觉长。利为身外物,佛语话穿肠。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09-11-22 13:31
经典!
13#
发表于 2009-11-23 16:34:18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1-23 21:10:52 | 只看该作者
佛语话穿肠!
15#
发表于 2009-11-24 11:55:13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公认?定论 !两个字写在额头上。坏人!
有必要对狗屎说,你臭不臭历史自有公论。狗屎,不论过去、现在、将来,就一个字。臭!
后半闲堂秋粮 发表于 2009-11-24 10:55

臭字是从自大-点來的。此人不但自大,而且坑.蒙.骗.盗样样具备,还学着一付绅士假相!实乃臭狗屎一堆!不提更好。
16#
发表于 2009-11-25 09:19:4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公认?定论 !两个字写在额头上。坏人!
有必要对狗屎说,你臭不臭历史自有公论。狗屎,不论过去、现在、将来,就一个字。臭!
后半闲堂秋粮 发表于 2009-11-24 10:55

你厉害的,比我!
17#
发表于 2009-11-25 14:24:39 | 只看该作者
仁兄讲得好。
18#
发表于 2009-11-26 19:07:58 | 只看该作者
诗写得超级好!
19#
发表于 2009-11-26 22:52:35 | 只看该作者
虫坛的悲剧,历史的再现。文人的剑笔,濑客的秽语!都因一起斗虫比赛引发了前无古人的口舌网斗,其结果如何呢?恐怕有些事会有违人愿!贬踏他人时,把己之品行表漏,也会自髓的。也就是伤敌七分,自残三分,又何必呢?穷寇莫追!切记!
   本回复只对事,不对个别人!
20#
发表于 2009-11-26 22:59:50 | 只看该作者
公道自在人心!!咱们继续玩虫!!
21#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10:26:33 | 只看该作者
22# hanjie

dui  宜将剩勇追穷寇 不可沽名学霸王
22#
发表于 2009-12-4 10:16: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长乐居士 于 2009-12-5 11:08 编辑

来此网的,都是网友加朋友!关于赌球--我有二个朋友,因涉足此项已家败无居。 不管他是哪国公司。为了我们的朋友的利益,我建议,你自删此帖或管理员删除*(包含本帖)。请朋友见谅!
23#
发表于 2009-12-26 10:48:56 | 只看该作者
{:1_202:}{:1_202:}
我打酱油的!!!不懂!也看不懂!!!也不想看懂!!!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哈哈还是我快乐!!!跳出三界外,不在无行中。 每年花两个小闲钱玩玩虫,图个乐呵!上上国虫网,朋友们交流交流,很是开心哦..................
24#
发表于 2009-12-27 14:23:00 | 只看该作者
虫坛的悲剧,历史的再现。文人的剑笔,濑客的秽语!都因一起斗虫比赛引发了前无古人的口舌网斗,其结果如何呢?恐怕有些事会有违人愿!贬踏他人时,把己之品行表漏,也会自髓的。也就是伤敌七分,自残三分,又何必呢 ...
hanjie 发表于 2009-11-26 22:52
25#
发表于 2009-12-27 15:27:39 | 只看该作者
{:1_202:} 李教授?谁啊?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国虫网蟋蟀论坛 ( 苏ICP备13046818号  

GMT+8, 2025-6-8 15:54 , Processed in 0.17655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主机支持:安雄科技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